一、國民教育法第10條。
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三、教育部101年01月20日臺國(四)字第1000234382C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第5條。
基隆市政府,101年9月6日,發文字號:基府教特參字第10101756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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