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Q&A
Q1:心理師入校服務中,家長、老師諮詢及個案研討會費用包含在八次之內嗎?若無,是否有上限?
A:家長和教師諮詢的費用不包含在八次費用之中,可外加。原則上外加時數不超過三次為限。如有特殊情況請與本中心討論後決定增加之次數。
Q2:學校是否有權力向心理師索取諮商會談內容,以利校方參考?
A:有,學校可以與心理師約定在每一次諮商後口頭討論,或整個諮商結束後向心理師取得結案摘要表,並與心理師討論內容,但相關內容絕對予以保密,並妥善保管,家長或其他人需調閱時,請知會心理師,提供部分摘要而非原始文件。
Q3:學校社工(教育處)與社政社工(社會處)有何不同?
A:除隸屬單位不同外,尚有二大差異,首先,二者所因應存在的法律不同,社 政社工執行「兒權法」中保護兒童、少年福利及相關
權益,而學校社工則是依據「國教法」相關規定,維護及保障學生就學權利,協助學校讓學生完成
國民義務教育;第二,社政單位為執行「兒權法」的主管機關,故對於學生
家庭處遇有其職權,且有強制執行的公權力,但學校社工並未被賦予此權責。
Q4:學校社工可以為學生做些什麼呢?
A:輔諮中心的社工主責工作有三大部分,包含個案工作、參與學校相關輔導會議及連結本市社會資源網絡,以期達到系統力量的整合、協助學生穩定就學。
Q5:學校認輔團隊在人力不足、業務繁重的情況下,輔導效果常致質劣,輔諮中心可以如何協助學校認輔團隊的建立?
A:中心將協助各校評估輔導方面的優劣勢,與校方共同討論可用資源,並提供校方輔導相關表件,減輕學校行政負擔。校方亦可提出申請,中心將針對校方所需主題擔任校內輔導知能或認輔會議之講師。
Q6:輔諮中心是否可以協助帶領認輔小團體?
A:基於輔諮中心目前人力因素,暫無法擔任各校認輔小團體帶領者的角色,但可以協助找尋適合的人選。另外,教育部正逐年降低認輔團體補助,可預期未來認輔團體將回歸由校內輔導教師帶領,因此校內應鼓勵輔導教師參與輔諮中心所辦之增能研習,包含本年度暑假將辦理之小團體師資培訓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