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宗旨
成立依據
- 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設置。
-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國民教育法第十條第六項及第七項規定,聘用領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之人員,擔任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成立目的
- 提升學校輔導工作團隊之專業能力,計畫、培訓及督導專(兼)任輔導教師,以鞏固校園輔導機制。
- 推動國中階段適性輔導工作,協助學生培養生涯規劃與決策能力及進行生涯準備與生涯發展。
- 統整專業人員(心理師和社工師)人力,聘用、管理、教育訓練、督導,以健全三級輔導之機制。
- 整合教育系統、社福警政系統、衛生醫療系統、社區資源系統相關資源,以協助學生健全身心發展。
核心價值
- 規劃
- 示範
- 陪伴
~為學生輔導鋪一條可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