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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 |
續案申請 |
續案申請 |
個案申請表 (附件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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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同意書 (附件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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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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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工作摘要 (附件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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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肯巴克量表 (事先向中心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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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輔導紀錄 (至少6次校內二級輔導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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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結案摘要 (附件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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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案會議紀錄* (含簽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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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輪核銷資料* (時程表、問卷、收據) (附件2-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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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補充資料(如:中低收證明*、特教生IEP*、醫院衡鑑報告、其他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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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中低收證明亦未自費者需於輔導工作摘要中提出說明*(附件1-3)。 |
*註1:如學生有個案需求,每兩輪申請後,於第三、五、七等單數輪進行前需召開續案評估會議,由學校邀請中心心理師、接案心理師、學校輔導人員(輔導行政、輔導老師、特教老師等)與導師參與,會後需檢附會議紀錄與簽到表予輔諮中心,供續案申請之用。
*註2:續案申請時,需檢附前一輪核銷資料。
*註3:區公所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方能做為經濟評估之有效證明,其他文件,如清寒證明,皆無法提供全額補助之證明。
*註4:有特教生身份者,請提供IEP、專團服務紀錄、校內輔特會議紀錄、輔特系統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
*註5:無自費者需於輔導工作摘要中提出說明。
輔諮中心 心諮組 (02)2430-1585 分機14蘇志安心理師、分機16蔡承恩心理師